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家庭共济医保 不能共享报销 ,但可共享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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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权限限制
家庭共济仅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药店自付费用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不支持住院报销 。即使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自付部分,医保报销仍需由本人医保账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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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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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对象 :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且需双方均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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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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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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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优先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余额不足时再从个人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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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跨统筹区使用共济账户,且被共济人个账无余额时才能使用共济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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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家庭共济医保通过共享个人账户缓解家庭医疗负担,但报销功能仍需由本人医保账户执行,不可替代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