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广西社保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后个人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生育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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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提升基金共济能力、优化管理效率,广西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合并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此举遵循“保留险种、统一管理”原则,不增加缴费负担,确保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变。 -
具体合并措施
- 参保登记统一:职工医保参保人自动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额外申请。
- 基金征缴合并:用人单位按两险原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医保费,个人不缴生育保险费。
- 待遇保障延续: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仍从医保基金支付,产假津贴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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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与优势
合并后实现了经办服务一体化,降低管理成本,同时通过全民参保登记促进应保尽保,增强制度公平性。
这一改革简化了流程、强化了保障,职工可通过医保窗口或线上渠道便捷申领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