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在唐山低费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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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600元。
- 报销比例:选择低档缴费的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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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 报销比例:低档缴费的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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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 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10万元,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70%;20万元-30万元,报销比例75%。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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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门诊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救助限额为特困人员1000元,其他救助对象400元。
- 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救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分别为75%、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救助起付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发布的天津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确定,救助比例为65%。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标准1万元,救助比例为50%,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在唐山使用天津医保卡就医时,需要办理异地医保备案,才能完成就医报销。备案程序相对简化,但仍需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了解天津医保在唐山的低费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