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社保生育险报销需满足两大核心条件: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二是生育时在保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补缴不计入)。 报销范围涵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市内协议机构可享100%联网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未就业配偶符合条件也可参照居民医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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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资格
参保职工需在用人单位缴费状态下,且连续参保满12个月(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为连续)。灵活就业人员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不包含生育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缴费参保并享受待遇。 -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社保卡、计生证明(省内户籍需《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需珠海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
- 特殊情况:未联网结算需补充医疗票据、费用明细清单及出院记录;未就业配偶另需结婚证、配偶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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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流程
- 市内生育:二级及以下医院全额报销,三级医院报销80%;产前检查需提前签约1家协议机构,否则费用自理。
- 市外生育:省内异地备案后可联网结算,省外需垫付后申请零星报销,时限为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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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由单位申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难产、多胞胎可增加津贴天数,但奖励假部分由单位支付。
提示:2024年起珠海取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垫付限制,直接享受待遇。建议提前选定产检机构并保存完整票据,线上可通过“珠海社保”公众号办理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