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参保人员到沈阳看病报销,需通过转诊备案或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直接结算,关键流程包括持社保卡、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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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流程
若在鞍山治疗效果不佳需转沈阳就医,需由鞍山市域内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如岫岩县中心人民医院)开具转诊单,并通过医院医保科上传网络审批。审批后持临时卡或有效社保卡到沈阳定点医院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 -
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在沈阳居住或工作的鞍山参保人员,需持暂住证、房产证等证明到鞍山医保大厅办理异地备案,备案后年度内仅限在沈阳就医。临时外出人员(如急诊)无需转诊证明,备案后住院费用自付比例降至10%。 -
报销材料与比例
- 直接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沈阳联网定点医院结算,执行沈阳医保目录但按鞍山报销标准(如起付线、支付比例)。
- 手工报销:未直接结算的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记录等材料,回鞍山医保局办理,审核通过后费用拨付至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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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转诊手续未完成将按无转诊待遇报销,门槛费提高且比例降低。
- 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需提前认定,部分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
总结:提前备案或转诊是报销关键,建议优先选择沈阳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避免后期手工报销的繁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