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沂水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由单位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至医保局办理,可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福利。 关键流程包括:生育前确认资格、住院时选择定点医院、产后提交材料申报,男职工配偶无工作也可申领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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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需同时满足:①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②生育时单位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补缴时间不计入)。男职工配偶无工作且符合条件可申领50%生育补贴。 -
所需材料
单位需提交: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盖医院章)、结婚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社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异地生育申请表》,流产或并发症需补充病历资料。 -
办理流程
- 生育前:确认缴费记录及政策符合性;
- 住院时:携带《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至定点医院(如沂水县妇幼保健院)办理手续;
- 生育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汇总材料至沂水县医保局申报,支持线上提交(临沂社保网上大厅)或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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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 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发(顺产9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胎+15天);
- 医疗费用:定额报销,难产或并发症按实际合规费用结算;
- 男职工补贴:配偶无工作可申领顺产1200元、难产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提示:务必在生育后3个月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单位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政策可咨询沂水县医保局(电话0539-226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