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1. 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
- 女职工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12个月。
2. 遵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 领取津贴需符合国家或所在地区的计划生育规定。
3. 生育或终止妊娠等特殊情况
- 包括分娩、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均符合领取条件。
4.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需提供结婚证、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5. 按规定办理申请
- 通常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需提交申请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
领取生育津贴后,若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若高于原工资标准,则无需退还。
确保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生育津贴,保障生育期间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