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育保险职工报销标准主要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类,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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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例如:单位月均工资8500元,顺产128天,津贴=8500÷30×128≈362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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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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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顺产: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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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顺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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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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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 定额报销:1200元(2023年标准,覆盖唐筛、超声等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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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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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市级医院2000-2800元,省级医院2200-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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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市级医院4300-4800元,省级医院4500-5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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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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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营养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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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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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补贴:顺产2400元、难产/多胞胎4000元(男职工配偶可享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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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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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 :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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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求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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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不重复享受,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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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如城乡居民)存在额外补贴政策,需以当年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