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男方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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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男方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缴费记录连续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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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和广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例如依法登记结婚、生育子女数量在政策范围内等。
二、配偶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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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状态
男职工的配偶需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未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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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流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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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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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欠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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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或未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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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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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假期天数(如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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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医疗机构病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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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若生育或手术前已参保满12个月,即使生产或手术在次月,仍可申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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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生育限制
夫妻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申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不含终止妊娠)。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确保申领流程的合规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