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长根据生育类型和计发标准确定,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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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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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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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产钳/胎吸等):98天+30天=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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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如三胞胎共128+15×2=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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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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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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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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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死胎/早产: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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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与发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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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申请,逾期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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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时间
-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由用人单位代扣代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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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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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由用人单位代申请,职工无需个人操作。
以上信息综合自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及人社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