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
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法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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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全国统一为 98天 ,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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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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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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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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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根据孕周增加 15-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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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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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依据 :生育津贴按 实际产假天数 计算,即基础产假98天加上因特殊情形增加的天数(难产/多胞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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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地区(如天津、上海、广州)将产假延长至 158天 (含98天基础产假+60天奖励假),但生育津贴仍按 98天 计算,超出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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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天津某企业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158天,津贴约为42,133元/158天)。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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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延长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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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2020年生育津贴政策仍适用98天计算规则,部分地区奖励假不计入津贴天数。
四、建议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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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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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当地生育津贴计算规则(可通过社保网站或AP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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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生育津贴天数 按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但全国统一按98天计算基础津贴,特殊延长部分需结合地方政策确定是否计入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