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男性职工生育保险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报销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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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缴费要求
男性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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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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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可按男方标准报销50%的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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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方已参加生育保险:由女方单位办理报销,男方不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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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身份限制
仅限未就业配偶(如城镇无业人员、未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农合者),且需提供失业登记证明或相关材料。
二、报销范围
包括生育医疗费、一次性生育津贴(仅限女方参保时)及计划生育手术费(如符合政策要求)。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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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男方社保卡及女方未就业证明(如失业登记证)。2. 办理渠道
通过山东省内医保服务平台(如“爱山东”APP)、微信公众号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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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均参保且女方符合条件,需注意区分报销主体,避免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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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