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最新政策,退休人员在外地就医的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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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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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 :需先自行承担10%-25%费用,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如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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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 :需自行承担25%费用,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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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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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实施"银龄健康工程"后,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升至70%,中医理疗项目首次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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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转外治疗需提前报备,未经批准转院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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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退休人员在外地就医时,报销比例受医院等级和转院政策影响,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并办理转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