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新疆(以乌鲁木齐市为例)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一、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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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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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0个月 (含生育当月),方可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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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中断,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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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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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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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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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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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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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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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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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流程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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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 生育或手术结束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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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审核通过后,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代发。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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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间中断的月份(包括生育当月)不计入累计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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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