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性职工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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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用人单位需为所有职工(包括男性)依法缴纳生育保险,国家机关、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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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男职工所在企业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方可享受待遇。
二、可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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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男职工本人生育或配偶生育/流产时,可申领生育津贴(按其工资标准的50%计算),但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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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配偶待遇
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社保,男职工可报销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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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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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未在厦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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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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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要求 :需在厦门市规定医疗机构生育、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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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 :生育需符合国家及厦门市计划生育规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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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生育津贴与女职工不同,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为配偶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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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就业或参保,需通过其个人账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