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比例范围为50%~90%,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三级医院普通门诊约50%,住院治疗分段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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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报销比例达70%~90%,例如乡镇卫生院门诊通常按90%报销,鼓励患者就近就医。
- 二级/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报销约50%~60%,专家门诊或特殊检查项目可能进一步降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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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分段计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例如,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低(约200元),合规费用85%~90%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较高(如800元),0~1万元部分报60%,超过部分可达70%~80%。
- 大病保险补充:年度自付超一定金额后,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总比例最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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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待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群体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10%,且起付线减半。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60%~80%,年度限额更高。
提示:实际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建议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关注年度封顶线(通常住院累计不超过20万元)。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比例可能下降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