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村医保(新农合)跨市报销比例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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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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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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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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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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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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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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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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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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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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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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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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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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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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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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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普通门诊50%(年封顶80元),大病门诊50%(年封顶1万元)。 三、法律依据
报销范围需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包括急诊、抢救等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充市医保政策及异地就医规定,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