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居民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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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覆盖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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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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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定额补助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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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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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1000元/人,剖宫产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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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顺产1200元/人,剖宫产1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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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护理 :定额补助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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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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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12周-28周:7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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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12周:2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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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治疗费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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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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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15年10月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其配偶(非城镇人口或缴费不足12个月者)可享受50%生育医疗费补贴。
总结 :成都市城镇居民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覆盖产前检查、分娩、新生儿护理等费用,但需注意政策限制和缴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