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医保生育报销政策如下,分门诊产检、住院分娩及生育并发症三类说明:
一、门诊产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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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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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用每项可报销75%,单个孕期最高支付不超过1500元。
二、住院分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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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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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标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顺产分娩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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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剖宫产,按《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执行,低于400元按400元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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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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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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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7000元: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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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以上: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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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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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并发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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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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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明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超过定额标准部分按比例或自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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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覆盖 :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可实报实销,城乡居民医保需通过门诊产检、住院分娩等渠道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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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具体报销以医院等级、政策调整及费用明细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