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率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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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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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90%(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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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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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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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85%(起付线≤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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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起,普通门诊起付线≤300元,封顶线≤2500元,报销比例60%(在职职工)或65%(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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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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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75%(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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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报销,例如1-2万元补偿55%,2-5万元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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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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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5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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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起付线≤300元,封顶线≤2500元,报销比例60%(在职职工)或65%(退休人员)。
三、大病医疗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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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基数 :超过5000元部分按比例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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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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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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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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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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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度支付限额
- 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住院+门诊统筹)。
说明 :以上数据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及2024年部分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