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已归类到医疗保险中,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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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与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自2019年起,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为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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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与待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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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一致,不再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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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仍由医保基金支付,报销流程简化为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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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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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按原生育保险与医保缴费比例之和缴纳新费率,个人无需承担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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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仍需单独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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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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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仍保留生育保险制度,但管理由医保统筹,属于“五险”中的医疗保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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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不包含生育险,仅新农合可报销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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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生育险与医疗保险已合并为职工医保,但生育保障功能仍保留,通过统一管理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