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地区社保基数为135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
月收入135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500元。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8500元属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元至17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8500元 × 10% - 210元 = 640元 。
四、税后收入
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月收入为13500元 - 640元 = 12860元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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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考虑五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项,实际税额可能因个人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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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或当地社保平台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