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长需根据生育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基础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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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育津贴 :通常为 3个月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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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可额外增加 1个月 津贴。
二、延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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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 :生育津贴增加 半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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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津贴增加 半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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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 :产假期间申领独生证,可增加 1个月 津贴。
三、领取时效
需在 生产后60天至180天内 申请,逾期最长不超过 8个月 ,否则无法领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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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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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