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主要分为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生育津贴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产前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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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1000元(定额支付)
覆盖孕期的血常规、尿常规、唐筛、超声检查等常规项目,需在扬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二、分娩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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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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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2200-3600元(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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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扬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顺产,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结算,产妇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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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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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4000-5600元(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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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由医院与医保完成费用结算,产妇无需额外操心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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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难产、产后大出血等并发症费用可报销;异地分娩按实际费用结算(低于定额按实际,高于定额按定额)。
三、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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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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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基础产假98天(含15天检查)+延长产假(独生子女35天、晚育15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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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单位平均工资8000元,顺产128天,津贴=8000÷30×128≈34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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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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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生育时仍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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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符合国家及扬州市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津贴由配偶单位申领。
注 :不同年份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扬州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