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大病医保报销政策通过分段支付、倾斜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显著减轻参保患者的高额医疗负担。2025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05元,起付线调整为16000元,困难群体享受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的优待,最高报销比例达80%。
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支付:16000元至80000元部分报销60%,80000元至150000元部分报销70%,1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0%。例如,某患者合规医疗费用20万元,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8万元,大病保险可报销元,实际自付比例大幅降低。
困难群体(如低保、特困人员)享受更优待遇:起付线仅8000元,各分段报销比例相应提升10个百分点,确保弱势群体医疗费用可控。政策还明确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体现了制度的普惠性。
需注意,职工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及分段标准一致,但职工医保参保人需按月缴纳大病保险费(个人4元/月)。报销时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医保结算单等材料,可通过医保服务窗口或线上渠道申请。建议参保人定期关注政策调整,如2025年起的起付线上调,确保及时享受最新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