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慢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年龄及缴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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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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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源性心脏病:2220元/年,月定额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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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3780元/年,月定额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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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支架/搭桥术后:5040元/年,月定额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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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5040元/年,月定额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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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2400元/年,月定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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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减退:1200元/年,月定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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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无力:1800元/年,月定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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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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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统筹报销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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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退休职工:统筹报销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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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慢性病门诊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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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病种 :报销60%,个人自付40%,年最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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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病种 :按住院政策报销,年起付线800元
三、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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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线 :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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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低档缴费居民年报销上限6万元,高档缴费居民8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昌吉州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具体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