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以实际产假天数为准,通常为158天(含国家98天基础产假及地方延长假),而非仅按98天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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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全国统一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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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延长假
部分地区(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在基础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生育奖励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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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8天+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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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98天+60天=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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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8天+30天=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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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津贴金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158天,津贴约为42,133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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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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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等情形会额外增加产假天数(如难产+15天/每多1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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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天数根据孕周确定(如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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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生育津贴按实际产假天数(通常158天)计算,而非仅98天。需结合单位工资及地方政策确定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