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生育津贴的报销金额根据产假天数和单位工资计算,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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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单位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月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单位月均工资需以实际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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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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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58天(国家98天+山东奖励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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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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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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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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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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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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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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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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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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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山东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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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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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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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社保卡,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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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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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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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资 :以实际工资为基数,非计时工资需换算为计时工资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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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仅报销医疗费用,不享受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