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整合了多类药品资源,覆盖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用药,并动态纳入国家谈判药品,报销规则明确分为甲类(全额报销)和乙类(部分自付)。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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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成与更新
目录由新农合用药、国家及省级基药目录、国家谈判药品等整合而成,2018年首次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用药,2020年新增245种药品(含148种常规药和97种谈判药),重点补充癌症、慢性病及儿童用药缺口。 -
报销分类规则
- 甲类药品:零差率售价全额纳入报销(如基药目录内药品),按比例直接结算。
- 乙类药品:零差率售价的90%纳入报销,其中国家谈判药按谈判价70%计算,剩余部分需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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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支持
国家谈判药品不占医院药占比考核指标,且部分高价药通过谈判大幅降价(如抗癌药),减轻患者负担。参保者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2800种药品的报销类别及支付标准。
合理使用医保目录药品能显著降低医疗费用,建议患者就医时主动确认药品类别及报销比例,必要时咨询医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