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员身份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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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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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达到1800元以上的费用可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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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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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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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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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 报销比例40%,检查/手术费及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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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30%,检查/手术费及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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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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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三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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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区外: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未明确(需参考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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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统筹区三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未明确(需参考具体政策)。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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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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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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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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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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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门诊、急诊及住院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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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及住院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其他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