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覆盖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年度限额、报销比例及“两病”保障是核心亮点。城镇居民医保年度限额800元(报销70%),职工医保在职/退休分别限额1500元/2000元(报销70%无起付线),“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叠加报销,最高年享1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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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年度限额800元,医保报销70%(560元),自付30%。涵盖常规检查、基础治疗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 -
职工医保
在职职工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报销比例70%且无起付线。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按70%报销,二三级机构起付线累计不超300元。 -
“两病”专项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70%,年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叠加后,高血压患者年报销可达920元,糖尿病患者1160元,同患两病者1520元。 -
报销范围与限制
仅限定点基层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涵盖血常规、B超等基础诊疗及甲/乙类药品。异地就诊、超限额或非政策范围费用不予报销。
提示:参保时需主动选择定点机构,未选择则默认户籍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职工与居民医保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根据自身需求合理规划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