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申请时限及条件如下:
一、申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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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1年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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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特殊延期 :若因疫情导致逾期,可申请延期至疫情结束后1年内办理。
二、关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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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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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允许补缴),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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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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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男职工:仅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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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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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等材料(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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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规定月数(如正常分娩3个月,难产3.5个月等)。
四、到账规则
审核通过后30天内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转付个人;若津贴低于原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