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鸡市生育保险政策全面升级,重点涵盖生育津贴、医疗费用补贴、计生家庭补助及三孩激励措施,通过财政专项投入6975.52万元优化待遇标准,显著提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水平。
-
生育津贴计算更精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98天产假发放。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津贴天数,灵活就业人员虽不享受津贴,但医疗待遇与职工一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全额享受津贴及医疗补贴。 -
医疗费用补贴分层细化
门诊流产费用实行限额补贴:16周以下300元,16周以上600元;住院分娩按医院等级补贴,如三级医院顺产2800元、剖宫产4600元。城乡居民补贴标准略低但覆盖更广,产前检查定额补贴职工800元、居民500元。 -
计生家庭补助力度加大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每月补助560-1100元,60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父母补助达1100元/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按等级每月补助260-520元,体现对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 -
三孩政策配套支持
发放《三孩家庭证》,优先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新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前实现县区公立托育机构全覆盖,普惠托育机构每个托位年补助400元,缓解家庭育儿压力。
提示: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需注意连续参保满6个月等条件,建议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实时结算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