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限额根据不同待遇类型有明确标准:普通门诊年度封顶120元/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年限额分别为400元、500元,住院基本医保年最高支付20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且特困人群取消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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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
- 普通门诊:一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每诊次报销限额40元,村卫生室30元,年度累计120元封顶。
- “两病”门诊:高血压患者年报销限额400元,糖尿病患者500元,同时患两病者可叠加至900元。
- 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种,按统筹区标准执行,部分病种年支付限额25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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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限额
-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20万元,起付线按医院级别划分(三级1200元、二级550元、一级及以下160元)。
- 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普通参保人年限额30万元,特困人群取消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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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
- 特药报销:252种高价特药不设单次限额,个人自付10%后按70%比例报销,计入年度总限额。
- 生育支持:产前检查补贴最高1000元,辅助生殖项目(如取卵术)可报销60%且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
提示: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各县区医保窗口查询最新标准,确保及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