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报销政策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两部分,参保女职工可享受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费用报销,同时符合条件者可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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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涵盖产前检查(如B超、血常规)、住院分娩(顺产、剖宫产)、计划生育手术(流产、引产)等费用,按医保目录标准直接结算。石家庄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享受。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产前检查:最高报销800元,按实际费用结算;
- 住院分娩:顺产限额2000元,剖宫产限额4000元,超出部分自付;
- 异地生育需先垫付费用,后凭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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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女职工生育后98天产假期间可申领津贴,计算公式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需提供生育登记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通过单位向医保部门申请。 -
男职工配偶生育待遇
若配偶无工作,男职工可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石家庄市上年度生育医疗费平均水平的50%。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石家庄医保”公众号或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细则,确保材料齐全后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