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报销限额最高5000元,报销比例50%-70%,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政策重点支持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治疗,简化报销流程,部分医院可实现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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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榆林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医保标准执行。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职工医保:一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年度限额5000元。
- 居民医保:一级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50%,年度限额30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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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涵盖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限医保目录内),中医适宜技术治疗费按90%报销。 -
办理方式
-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 未即时结算的,凭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榆林门诊统筹政策显著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基层医院就诊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定期查询医保账户余额确保待遇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