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年龄、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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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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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起付标准350元,报销比例65%(肺结核、大骨节病等4种病种除外,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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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需符合西安市特殊病种政策,费用按特殊病种标准报销。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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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85%(最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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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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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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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转入医院标准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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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累计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可支配收入6倍时,最高支付限额按此标准执行。
注 :具体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或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当地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