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统筹门诊报销起付线为年度累计4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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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烟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行年度累计起付线制度,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费用,年内累计超过400元后即可享受报销。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超过起付线部分报销7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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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限医保目录内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自费项目不计入起付线累计。 -
结算方式
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参保职工可关注年度费用累计,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层级以优化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