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需要连续缴费满12个月,而非6个月。也就是说,女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一、生育津贴领取的基本条件
- 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参保女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缴费需包含分娩当月。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 正常参保登记:女职工需在参保单位办理产前登记,确保医保系统可记录生育信息。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 自动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医保中心直接发放,无需额外申请。
- 手工报销:若未通过医保结算,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三、线上办理流程
- 产前登记:通过“闽政通”APP完成登记,提交所需材料。
- 津贴申领:分娩后,可通过“闽政通”APP提交津贴申领申请。
四、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金额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人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按日计发。例如,顺产津贴计发天数为128天,津贴金额为月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128天。
五、温馨提示
- 确保缴费连续性,避免因中断缴费影响津贴领取。
- 产前登记和津贴申领均可通过“闽政通”APP线上办理,方便快捷。
生育津贴的领取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条件,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以便顺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