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医保在济宁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条件且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和就医情况而异。 职工医保在三级医院住院费用超过12000元可报75%,居民医保需先自付10%后报70%,临时外出就医需自付20%后再按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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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与流程
泰安参保人在济宁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可通过“泰安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但跨省或非急诊仍需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的需先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 -
报销比例差异
- 职工医保:济宁三级医院住院费用≤12000元报55%,>12000元报75%。
- 居民医保:需先自付10%,剩余部分报70%。
- 临时外出就医:无论职工或居民医保,均需先自付20%再按比例报销。长期备案未满6个月回参保地就医的,同样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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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与范围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济宁定点医院(如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可直接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中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病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手工报销。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泰安医保”小程序或咨询0538-8290105确认最新细则,避免因备案不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