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为城乡居民和职工提供多层次保障,2025年普通门诊年度限额提升至380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70%,高血压、糖尿病等39种慢特病享受专项待遇,且“两病”患者在二级以下机构取消起付线。政策通过差异化报销比例引导分级诊疗,全面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普通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60%,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报销70%,无需起付线,年度限额380元(含一般诊疗费)。职工医保则按机构等级差异化报销,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75%、退休人员80%,三级机构在职60%、退休65%,年度限额职工最高4500元。
门诊慢特病保障
覆盖39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起付线统一500元/年,居民报销60%,职工75%。其中“两病”患者在二级以下机构取消起付线,费用500元内报50%,超500元报60%。肾透析等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最高达75%。
“双通道”药品政策
参保人可通过医院和药店双渠道购买谈判药品,年度起付线500元(与慢特病合并计算),居民报销60%,职工75%,大幅降低高价药负担。
优化就医导向
政策明确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于三级医院,如居民住院一级机构报90%、三级仅55%,鼓励小病在基层解决。同时支持异地就医备案,跨省长期居住职工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提示
参保人需注意签约规则:居民每年可选1家基层机构签约,职工无需签约。慢特病认定后全区互认,居民可另选2家二级以上机构就医。及时通过“我的宁夏”APP或医保窗口提交材料,确保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