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宜昌统筹门诊报销标准明确: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50%(年上限400元),高血压/糖尿病提高至55%(440元);职工医保在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50%-80%、60%-90%,基层医疗机构最高达95%。慢特病、特药门诊报销60%-70%,大病保险封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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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在二级及以下定点机构报销50%,年限额400元;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55%,年限额440元。27种慢病报销60%(按病种设限),11种特病报销70%。特药门诊(如肿瘤用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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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职职工三级/二级/一级机构报销50%/65%/80%,退休职工提高10%;基层机构报销85%(在职)、95%(退休)。药店购药报销80%(在职)、90%(退休)。年度支付上限在职1947元、退休2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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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年度自付超1.2万元分段报销60%-75%,封顶40万元。慢特病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共用职工医保15万元年限额。
提示:参保人需根据自身类型(居民/职工)选择签约机构,慢性病患者及时申报门诊待遇以提升报销比例,合理规划年度额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