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卡可在上海直接刷卡结算,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转诊与长期居住人员均可申请备案实现便捷就医,未备案急诊也可视同已备案结算。
-
适用人群及备案方式:宁波参保人分为异地长期居住(退休、异地工作等)和临时外出就医(转诊、急诊等)两类。长期居住人员可通过“浙里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长期有效;转诊就医需由宁波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开具转诊证明,备案有效期1年,到期需复诊可凭医院证明重新办理。急诊抢救无需备案,由医院直接上传“急诊”标识,按异地急诊待遇结算。
-
结算规则与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药品、诊疗项目按上海政策执行,但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按宁波规定。转诊人员上海就医费用比本地待遇下浮1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直接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异地药店购药需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扫码结算。
-
备案与结算操作指引:登录“浙里医保”小程序,搜索“我要备案”,选择“异地长期居住”或“异地转诊人员”,填写备案城市及时间后签署承诺书完成。若备案期内需回宁波就医,无需取消备案,直接刷码结算即可。结算失败可自费后通过“浙里医保-我要报销”上传票据申请手工报销,需保留就诊病历及发票。
-
定点机构覆盖范围:截至2023年底,浙江全省2.2万余家医药机构支持异地直接结算(含上海及全国其他地区)。上海指定医院需为当地异地联网结算机构,参保人可提前通过“浙里医保”查询可用机构清单。
异地就医前务必完成备案并了解待遇差异,备好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优先选择直接结算以简化报销流程。若遇系统故障无法结算,保留好单据通过线上渠道补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