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初审→民政部门审批
申请妇联大病救助的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主体与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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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需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本人或其监护人,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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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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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需提交3份救助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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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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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材料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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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证明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村居出具的患者家庭贫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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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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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街道妇联组织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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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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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真实性,核实医疗诊断、费用报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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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并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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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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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村(居)委会初审材料,必要时重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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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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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部门审批与发放
- 审核通过后,将补助金拨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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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前置条件
需先通过农村合作医疗等渠道报销医疗费用,剩余自费部分方可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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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审批标准、补助金额及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妇联或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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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部分地区要求在医疗费用发生后定期(如每季末)提交申请,需关注当地最新规定。
四、补充说明
若涉及重大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特种病),需额外提供《特殊疾病卡》。建议申请前电话咨询当地妇联或民政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