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门诊慢病种目录涵盖67种疾病,分为35种基本病种和32种拓展病种,其中9种Ⅰ类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享受住院待遇报销,年度限额10万元;其余58种Ⅱ类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按住院比例报销,年度限额5000元至1.8万元不等。全省统一病种认定标准,取消起付线,并实现资格省内互认,大幅减轻患者长期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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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分类与覆盖范围
Ⅰ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重症,治疗费用高且需长期管理;Ⅱ类病种覆盖常见慢性病如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部分拓展病种(如银屑病、痛风)由各地灵活纳入。儿童孤独症、苯丙酮尿症等特殊病种仅限居民医保参保人申请。 -
报销政策优化
所有病种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职工医保一级医院95%、居民医保一级医院90%。Ⅰ类病种与住院共享10万元年度限额,Ⅱ类病种实行单病种限额(如糖尿病5000元),多病种叠加最高1.8万元。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等单独限额,最高1万元。 -
便捷认定与就医
患者可至一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申请,提交病历和检查报告即可,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后可在省内任意定点机构购药,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病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其他病种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
动态调整与长期保障
大部分病种资格永久有效,耐多药肺结核等需2-5年复审。政策同步覆盖“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5%,无需额外认定。
江西省门诊慢病政策通过病种扩容、报销提标、流程简化三重保障,显著提升慢性病患者用药可及性。参保人可通过“赣服通”小程序或医保窗口查询具体病种目录及待遇标准,及时享受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