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现在可以跨省使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要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实现,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向异地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支付就医费用或代缴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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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的具体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医保钱包”功能跨省转账给近亲属,用于支付就医购药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或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但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仅限资金流转,不支持直接刷卡购药或结算,需通过转账至家人账户后由其自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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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与条件:参保人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确认双方参保地已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如河北、江苏、四川等31个统筹区),完成实名认证及人脸验证后即可向家人转账。资金到账后可由家人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支付或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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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与限制:截至2025年,全国已有17省146个统筹区开通跨省共济试点,但需注意:①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②部分医疗项目可能需自费;③若家人所在地区未开通功能,则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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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结算政策:异地就医仍需提前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但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需确保资金已通过“医保钱包”转入家人账户。
总结: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政策解决了异地赡养父母、辅助家属就医的资金周转难题,但需以“转账至家人账户后使用”为核心模式,操作便捷性与覆盖区域正逐步扩展。建议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实时查询政策动态及功能开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