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病申请需经“待遇认定+选点就医”两步,核心流程为:凭病历资料到定点医院诊断→填写《认定申请表》→副主任医师复核→医保部门审核→选定就医机构。 关键点:慢性病种需提供半年内完整病历,恶性肿瘤等急性病种仅需诊断证明;选点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可变更,但病情需要或居住地迁移可申请调整。
-
准备材料
慢性病种需近半年门诊病历或两次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急性病种(如恶性肿瘤)仅需诊断证明或住院记录。既往确诊患者可凭化验单等直接申请。 -
医院诊断与认定
携带材料至具备资质的定点医院,由接诊医师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表》,副主任医师复核后提交医院医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获《认定表》,有效期依病种不同(慢性病长期有效,部分病种需定期续审)。 -
选点就医
若选择认定医院,该院直接上传备案信息至医保平台;若选其他机构,需凭《认定表》及身份证原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选点手续。选点完成后,仅在该机构就医可享医保报销。 -
异地就医与续期
跨省门特仅支持高血压等5个病种直接结算。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需续审,逾期补办者待遇衔接生效。
提示:非选定机构费用不报销,建议提前确认病种准入标准及机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