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可以申请慢性病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12种)或医疗费用超4万元时,可享受门诊报销50%、年度限额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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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确诊为新农合规定的12种慢性病之一(如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恶性肿瘤等),或年度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部分病种对年龄或病情严重程度有额外要求,如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
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身份证、病历资料(含诊断证明、出院记录等)、近期免冠照片,部分情况需填写《慢病审批表》。
- 提交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所或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初审,符合条件后转交指定医院复核。
- 待遇生效:审核通过后,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住院期间暂停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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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超起付线后门诊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确定。患多种慢性病时,按最高病种限额增加200元。
提示:具体病种和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新农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