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最新政策,退休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补缴标准如下:
一、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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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
以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2026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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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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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补缴:约3.6万元(以2025年数据估算,实际金额需根据当年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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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趸缴(一次性补足),需在退休后6个月内完成,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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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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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适用于2026年1月1日后退休且未达年限的情况,补缴后次月起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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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选择以在职身份按月缴费,直至满25年,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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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不返还个人账户资金,但可建立个人账户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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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仍不足25年,需继续缴费至达标。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医保政策文件及青岛市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