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医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通常男性需满25至30年、女性需满20至25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退休后可不再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需每年持续缴费才能享受保障。
医保缴费年限规定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多数地区要求男性累计缴费25至30年,女性20至25年,同时实际缴费需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再缴费并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例如,乌鲁木齐规定男性25年、女性20年(实际缴费不少于15年);荆州要求男性30年、女性25年,且2001年当地医保制度建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需达标;梅州则规定2030年起男性30年、女性25年,但需包含至少10年的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退休时未达年限者,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续缴至规定年限,但补缴费用不退,部分地区允许延长缴费期间继续享受在职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不同,无论是否退休,每年均需按时缴费才能维持待遇,不存在“缴费年限累计”的规则。例如,潜江市规定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但需满足最低缴费要求,而居民医保则始终按年参保。军人服役年限、随军家属参保年限等通常可视同缴费年限,但需结合地方政策具体认定。
医保政策具备地域性差异,且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未达年限的退休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续缴,但断缴超3个月可能影响累计年限,重新参保需重新计算。补缴基数按当年标准计算,单位参保者需承担更高比例费用。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实际缴费满15年和累计年限达标仍是享受终身待遇的核心条件,居民则需持续参保以规避停保风险。